“砰!现在开庭”伴随法槌清脆的敲击声。2017年7月27日上午,宣恩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陈新受贿罪一案。宣恩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辅军担任审判长。
公诉机关起诉指控,2006年至2015年期间,被告人陈新担任中共来凤县县委副书记、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,先后98余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,共计人民币74.9万元。
庭审中,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陈新进行了最后陈述,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最后法庭宣布休庭,将择期宣判。